5.2.1 對于較易著火煤(IT<700℃),宜采用切向燃燒或墻式燃燒方式,并配直吹式制粉系統。對于全水分Mar>30%的褐煤,一般宜采用風扇磨直吹式制粉系統、多角切向燃燒方式。全水分Mar≥30%,外在水分Mf.ar≈20%的低灰分褐煤,尚可考慮采用中速磨煤機的常規燃燒方式,關鍵取決于制粉系統的干燥出力。
5.2.2 對于較難著火煤(IT>800℃),宜采用雙拱燃燒方式,配帶煤粉濃縮的直吹式制粉系統,或配半直吹式熱風送粉制粉系統;對于其中極難著火煤類(譬如IT>900℃),宜配貯倉式或半直吹式熱風送粉制粉系統。
5.2.3 對于中等著火煤(IT=700~800℃),宜優先選用墻式或切向燃燒方式,燃燒器區水冷壁面可適當敷設衛燃帶。對于IT值偏高(譬如IT>750℃) 而結渣性較嚴重煤種,可以考慮采用雙拱燃燒方式。應予注意的是:雙拱鍋爐造價相對高些,爐膛排出NOx濃度可能超過常規燃燒方式,只有鍋爐最低穩燃負荷率相對較低。
5.2.4 上述三種燃燒方式對煤種的適應性并非一成不變。切向燃燒和墻式燃燒方式有時能勝任較難著火煤種而取得尚可滿意的運行效果,其關鍵因素除爐膛設施 (如爐膛形狀、大小及衛燃帶)外,還與制粉系統、燃燒器及配風裝置的性能設計和布置,以及煤粉細度、風溫及配風條件有關?,F代大容量鍋爐燃燒器的設計多著重于一次風粉濃度及其著火條件、與二次風的混合方式等方面的技術改進,從而不斷開發出一些性能較好的新型煤粉燃燒器。在進行燃燒方式和爐型選擇時,應通過認真考察以確定其燃用類似設計煤的實際業績。采用切向及墻式燃燒方式燃用較難著火煤類的經驗有必要通過實踐進一步積累。